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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医疗机构医疗器械法规培训通知


  2008-10-15

丰台区各医疗机构:

    为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,使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了解、熟悉相关的法律、法规,保障人民群众的用械安全,特组织本次培训。

辖区各医疗机构从分局网站下载试题,并完成答卷。要求于20081130日前,将完成的试卷交回分局器械科进行评分。

培训内容涉及以下文件:

1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

2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》(局令第5号)

3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》(暂行)(局令第24号)

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范围的通告》(京药监械〔200822号)

5)《关于启用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监管信息系统的通知》(京药监械〔200821号)

6)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丰台分局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局转发关于《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日常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京药监丰分办〔200522 号)

 

附件:2008年度医疗机构医疗器械法规培训试题

 

 

 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丰台分局

〇〇八年十月十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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