丰台区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:
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的监督管理,使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从业人员了解、熟悉相关的法律、法规,规范生产企业的生产秩序,保证人民群众的用械安全,特组织本次培训。
辖区内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从分局网站下载培训试题,并完成答卷。要求于2008年11月30日前,将完成的试卷交回分局器械科进行评分。
培训内容涉及以下文件:
(1)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
(2)《医疗器械说明书、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》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)
(3)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2号)
(4)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》(局令第16号)
(5)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》(暂行)(局令第24号)
附件:2008年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法规培训试题
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丰台分局
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