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
京药监保化〔2008〕20号
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
关于发布2008年上半年北京市化妆品
质量公告的通知
各分局、各化妆品经营单位:
根据2008年北京市化妆品抽检工作计划要求,我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对化妆品生产、经营单位、部分宾馆饭店客用化妆品进行了监督抽检。
一、本期公告的概况
2008年上半年,完成化妆品抽检批次272件,经检验不合格批次14件,合格率为94.85%。(结果详见:化妆品质量公告)
二、不合格化妆品的处理
各分局应加大对本期公告中不合格化妆品的查处力度,依据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依法进行处理。
各化妆品经营单位如有公告中涉及批号的不合格产品,应及时封存,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。
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二日
化 妆 品 质 量 公 告
([2008]第 1 期,总第9期)
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2008年7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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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贯彻执行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,加强对北京市化妆品的监督管理,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,根据2008年北京市化妆品抽检计划的要求,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对化妆品生产、经营单位及部分宾馆饭店客用化妆品进行了监督抽检,现将结果予以公布。
2008年上半年,完成化妆品抽检批次272件,经检验不合格批次14件,合格率为94.85 %。
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为微生物指标超过国家标准,不合格产品的具体抽检情况见附表。
对公告中的不合格化妆品,我局依据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。
附表:2008年上半年北京市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明细表